各位同行、各位来宾,大家好!今天能够来参加中国汽车出口问题与对策战略研讨会倍感荣幸。今天我讲的题目是《国际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政策与保护》,主要涉及下面八个问题:第一个是国内汽车产品出口知识产权形势严峻;第二个是部分国家专利方面的介绍;第三个是国际专利权的保护;第四是国际专利侵权的诉讼;第五个是国际专利侵权的赔偿;第六是汽车出口企业有关知识产权准备工作;第七是个充分利用国际知识产权的特性;第八是构建自主知识产权体系。
国家知识产权局机械发明审查部汽车审查处处长毛永宁
谈国际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政策与保护
第一、国内汽车产品出口形势性比较严峻。
请看我初步探讨的对美国、德国、日本、美国、英国、瑞典、韩国、西班牙等几个主要国家的数据(图示),这些数据显示,18147
专利数据还不包括公开的数据,可以说,这18147件专利数据涵盖了每一个汽车行业的角落。下面是这些主要国家在中国的专利公开的具体数据,这些主要国家在中国公开的数据中日本最多,我们看到已经接近9000专利文件,其次是德国、美国再其次是英国,西班牙主要的跨国汽车公司也大多集中在这几个国家里面,他们引导着汽车发展的新潮流,引导着前进方向。从汽车的具体的技术领域来看,跨国公司的最新技术主要集中在发动机、车辆转动、车辆操纵、汽车电池和电器、汽车车身、车辆安全、车辆监控等方面。发动机领域主要在发动机控制充分燃烧点喷、发动机排气及废气再利用;整车方面集中在车辆转动、车辆状态监控、车辆电器、车辆操纵、车身,跨国公司的最新专利申请,应该是代表汽车技术发展主流。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各国对中国汽车市场的重视程度。主要汽车国家在中国专利申请量以日本最多,其次是德国再其次是韩国、法国、英国、意大利、瑞典,同时这些在中国的专利申请也以同样的技术主题在其他国家进行了同族专利申请,因此也给我国汽车出口设下许多障碍。我们可以看看,这18147件专利数据既是雷阵也是国内汽车自主创新的技术基础。因为时间的限制不再一直列举。
第二,介绍部分国家的专利文献及汽车商标。(由于多为图表,随后补充)
第三是介绍一下国际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的保护,1、对专利权的真正保护是授予专利权至日起保护期20年,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均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2、对发明专利的临时保护,发明专利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费用;3、信用权,采用先申请制,只是允许继续使用原先的。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是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权利要求的内容确定了与现有技术的区别,确定了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断及相关原则。美国建立的专利侵权判断的等同原则,得到的许多国家认同,为了防止等同原则超出的合理限度,产生了禁止反悔原则,为了维护公众自由应用,知识技术的合法权利,又建立了"公知技术抗辩原则"。
专利权人许可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
2、对专利技术的进一步研究和改进,从而使产品从属专利,即一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落入另一项有效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两专利权人都不能自由实施上述从属专利,只有两个专利人交叉许可。
各国专利权国内用尽原则
1、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
允许专利权人对其售出或许可售出的专利产品的实用和转售提出限制性条件,没有明确提出限制性条件就是默认许可。
2、德国、荷兰、奥地利、意大利等
专利产品的购买者违反专利权人提出的限制性条件属于合同违约问题,而不是侵犯专利权的问题。
3、美国
首次出售专利产品后,专利权人对专利产品的独占至穷尽。但销售时明示提出的、有合同约定效力的限制性条件可以排除专利权用尽。
专利权国际用尽原则
背景:
1、产生于平行进口的原因,即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产品存在价格差。
2、在提供有效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中,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享有独占权,可以这一优势提高专利商品的价格,而在知识产权保护不利的国家,为了与其他商家竞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就不得不制定相对较低的价格;
3、价格差的存在使商品的进出口十分有利可图,从而产生了平行进口,但通过见效商品的价格差来减少平行进口的相比又是不现实的。
与汽车有关的专利产品平行进口
1、汽车产品要走出国门,必然要采取尽可能的先进技术,否则就没有国际竞争力,而采用先进技术,势必涉及专利保护问题。
2、我国研究开发新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差距,因此大量研究开发新技术才能缩小差距,也是超越外国专利权人的专利技术的必然途径。
与汽车有关的专利产品平行进口
如果将制造出来的汽车产品出口到外国,一定要在国内许可合同的文本中写明许可人享有出口的权利并写明允许出口的国家。
下面介绍对汽车有关的专利产品保护,这是一种绝对的保护
1、不论制造者的主观意愿如何,也不论制造者是否知晓专利申请或专利权的存在,未经专利许可而制造专利产品都会构成违反专利权的行为,且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美国对专利产品的修改和再造也构成遣返专利权,制止修改和再造的镇压目的并不是限制专利产品的合法拥有者修改维护其专利产品的行为,而是限制修改维护专利产品。
对汽车有关的专利产品许诺销售
1、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在媒体上做广告或者在展览会展出促销是违反专利产品许诺销售的行为。
2、许诺销售行为侵犯专利权的规定来源于欧洲国家。
3、美国将许诺销售行为解释为销售要约。
对汽车有关的专利产品销售和使用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销售:1、在欧共体专利公约称之为投放市场。
2、在美国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才构成销售行为。
使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用于自身使用,或储备起来备用都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对汽车制造方法专利的延伸保护
1、延伸保护仅仅限于采用专利所获得的产品,即对于相同的产品,如果不采用该专利,而采用其他方法所获得,作销售使用该产品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制作方法的专利权。
2、制造方法专利权的举证责任倒置
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基本规则
1、当外国专利权人告我们国内汽车厂家侵权时,首先应该关注他是否在当地有效及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2、权利要求的作用是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3、以权利要求为准是侵权判断的基本。
第四是介绍国际专利侵权的诉讼。
专利诉讼中对权利要求的解释:
美国的规定是说明书、附图及其它权利要求可采用解释权利,要求专利审查记录也有对权利要求的解释作用,专利侵权判断原则相同产品侵权判断,假如一项权利要求有ABC,有发动机、变速箱、离合器,假如生产产品也有发动机、变速箱、有离合器,就侵权,假如不和别人的产品相同就不侵权。在美国被控侵权产品与权利要求相比,方式、功能、效果基本相同,有可能构成专利侵权;必须以权利要求作为专利侵权判断的出发点,因为公众有权依靠这些限定特征来避免做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必须审视权利要求的每一个限定特征,专利权人必须证明被控侵权产品中采用的权利要求中的每一个技术特征或其等同物;要认定等同,必须与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比较,且替换的技术特征必须方式、功能效果基本相同。
专利间接侵权:
专利间接侵权是美国下级法院依据侵权法有关教唆侵权行为的原则而提出的。美国将间接侵权行为认定为促使直接侵权行为发展发生的行为,在欧洲视为一种单独的侵权专利权行为。
公知技术抗辩:
专利技术、公知技术、被控侵权技术三者的关系:专利权人告相同侵权,被控侵权人主张实施技术与公知技术相同。
对付专利权的滥用:
美国有一个专利权滥用修整案,在其他国家可以才采用《反不正当法》。
第五专利侵权的赔偿。
英国在认定责任后,原告可以损失赔偿或在利润之间做出选择;在德国是专利权人可以获得因为侵权行为而损失的利润,侵权人实际获得的利润或合理的许可使用费来要求损害赔偿;美国以他们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计算,损失包括如果没有被侵权人销售产品就可能获得的利润,损失还可以包括由于侵权竞争导致的价格冲击而损失的额外利润。
第六汽车产品出口前准备工作
1、了解汽车产品哪些是公知技术,哪些是自主知识产权,哪些是他人专利技术。
2、他们专利技术是否在出口国家有专利申请,专利授权是否专利权仍有效。
3、外购的汽车零部件中,是否与外购厂家签订了知识产权协定,知识产权是否允许出口的国家或地区有专题检索、新颖性检索等等。
第七、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特性。
从汽车悬架方面的国内外专利文献对比来看,主要国外汽车厂家在中国申请是231篇,而在国外200年后公开的专利文献却有5621篇。汽车转向方面的国内外专利文献对比来看,主要国外汽车在中国申请是172篇,而在国外200年后公开的专利文献是有10664篇,说明许多专利文献未在中国申请专利保护,根据地域性特点这些专利技术在中国境内除了人人可以实用的公知技术,通过专利检索会发现,很多跨国企业的专利仅仅在少数几个国家进行了专利申请。权利要求的作用是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认真分析竞争对手的专利权利要求,任何权利要求并非滴水不漏、无懈可击。可采用一定的技术措施避开其保护范围,也可以利用竞争对手的专利权利要求撰写的缺陷来无效对方专利。绝大多数的专利技术都是在前人基础上的改进发明,改进也有大有小。通过专利文献的检索,来进行公知技术,可以在别人专利基础上改进发明,形成专利交叉的许可,对竞争对手的专利情况检索,可以得出竞争对方的各个时段的研发领域、研发情况。
国内汽车产品出口必须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充分了解出口国的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充分了解出口国的有效专利情况和待批的专利申请情况,充分检索专利文献。
第八是构建自主知识产权体系。
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在汽车出口的潜在国家进行国际专利申请,加强维权意识,在引进的基础上在别人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申请专利,构建自主知识产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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