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经许可,禁止在中国境内使用‘ZF’注册商标"的声明

  德国“采埃孚股份公司”(ZF Friedrichshafen AG) 是一家世界著名的汽车传动系统及底盘系统供应商,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设立了数十家独资和合资公司从事汽车配件的生产和销售,其中“采埃孚传动技术(杭州)有限公司”和“采埃孚传动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是“采埃孚股份公司”在中国从事卡车和客车变速箱生产和销售的独资子公司。

  声明之日起在卡车和客车变速箱的生产和销售领域,在中国境内不存在“采埃孚股份公司”与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签署的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

  “采埃孚股份公司”是国际注册商标 “ZF”唯一的合法所有人,该商标亦在中国合法注册,主要用于不同的汽车配件产品,其中包括用于卡车和客车变速箱。

  “采埃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采埃孚股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独资投资性公司,在此代表“采埃孚股份公司”,就“ZF”注册商标在中国生产和/或销售的卡车和/或客车的变速箱的使用,声明如下:

   未经“采埃孚股份公司”(ZF Friedrichshafen AG)的许可,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和/或销售的卡车和/或客车变速箱上,使用“ZF”注册商标。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07.11.21

                      采埃孚股份公司 (ZF Friedrichshafen AG)

                      采埃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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