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限制投资的汽车项目
国家机械工业局最近发文,对“十五”规划中限制发展的投资项目做了说明。被列为限制发展的汽车类投资项目有:
一、农用三轮、四轮运输车项目
农用三轮运输车年生产能力350万辆,1998年产量240万辆;农用四轮运输车在建形成能力达100万辆,1998年实际生产量50余万辆。农用运输车生产厂点多,规模小,生产组织结构不合理,生产能力过剩,不宜再布新点和盲目扩大生产能力。着重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降低排放和噪声,扩大服务领域。
二、未经国家批准的汽车整车及发动机项目
汽车年生产能力已达240万辆以上,1998年实际只生产了162.8万辆。列入《目录》内的生产企业122家,厂点多,规模小,生产成本高。由于市场需求没有明显增长,生产能力已过剩。
三、未经国家批准的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项目
摩托车年生产能力已达1000万辆,1998年实际只生产了800多万辆。列入《目录》内的生产企业130家,厂点多,规模小,生产成本高。由于市场需求没有明显增长,生产能力已过剩。
四、未经国家批准的汽车电子控制汽油喷射系统项目
国内生产能力已达100万套,目前国家只支持一家达到经济规模的企业生产。
五、未经国家批准的汽车安全汽囊项目
汽车安全汽囊的生产需规模经营,国家只支持一家达到经济规模的企业生产
六、未经国家批准的汽车制动防抱死装置项目
汽车制动防抱死装置(ABS)的生产需规模经营,国家只支持一家企业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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