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自8月20日至10月31日,我省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为“十一”黄金周及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据统计,集中整治期间全省查处超速行驶1316907起、客车超员92439起、疲劳驾驶34696起,拘留11599人,拟吊销驾驶证2198本,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集中整治期间,全省交警加大了雨雾天气交通安全管理力度。针对秋季雨雾天气较多,路面湿滑,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特殊情况,交警总队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密防范措施。一是各支队立即启动雨雾恶劣天气条件紧急预案,完善工作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二是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路段承包责任制,量化细化目标考核,确保民警上路要管事。三是支队、大队领导分包路段,全员上路,死看硬守。凡承包路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属民警失职失察的,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1日,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洛阳大队获悉,自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该大队将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对高速路上的行人上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违法人员都将在民警拍照后给予警告或50元罚款。 该大队负责人介绍,10月24日至31日,有两人在连霍高速公路上被撞身亡。行人上高速公路,不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而且严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秩序,治理期间,大队还要专门组织警力深入沿线农村开展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