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落实绿色低碳理念,不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2〕1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2〕110号)有关标准要求,制定本意见。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以部省级指导文件为依据,出台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我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和实施、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交通财政投入、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提升、公共交通创新协调发展等方面工作。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三部分,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明确了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包含六个部分:一是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包括规范规划编制、严格落实规划、加强规划衔接、鼓励试点示范;二是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包括落实城市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保障、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综合开发、持续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应用与配套设施建设;三是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财政投入,包括健全城市公共交通精准财政补贴机制、防范化解公交企业债务风险、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保障机制、落实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交通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推进票制票价体系改革;四是切实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包括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严格公交专用道使用监管、科学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五是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包括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智慧化建设、深化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六是促进公共交通创新协调发展,包括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推动城乡客运公交化发展、促进综合交通运输协调发展、支持公交企业创新发展。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对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政策体系、强化社会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五、政策解读人
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科,许铭兰,联系电话:0631-5215109。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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