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布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
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办〔2023〕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南阳市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持续提升我市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水平和示范效果,加快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出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交通强国建设安排部署,将公共交通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锚定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奋斗目标,以推进南阳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契机,以巩固提升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和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达标城市为抓手,加快构建安全、便捷、绿色、智能、高效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化、多元化、高品质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助力南阳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交优先,统筹协调。坚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以公交优先促进公交优秀,充分发挥城市公交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城市公交的竞争力、吸引力,让人民群众主动优先选择城市公交出行。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落实城市公交的公益属性以及城市公交资源配置、服务质量监管、票制票价制定及调整等政府主导责任,鼓励企业多元化发展,推动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与运营的市场化改革。
坚持改革创新,绿色发展。加快行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地综合开发等关键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措施,不断增强行业发展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慢行交通为补充的多模式、一体化公共交通出行体系,着力打造“保障更有力、服务更优质、设施更完善、运营更安全、发展可持续”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城市公共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更加凸显,城市拥堵状况得到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得到更好保障。
(二)具体目标
1.保障更有力。到2025年,南阳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5%以上,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比例达到100%,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到13标台/万人以上。南阳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
2.服务更优质。到2025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交通发车正点率达到95%以上,来车信息实时预报覆盖率达到100%,非现金支付比率达到80%以上,早晚高峰时段城市公共交通拥挤度不高于80%,早晚高峰时段城市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3.设施更完善。新建或改扩建城市主干道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比率、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100%,公共汽电车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达到30%以上;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设置比率达到20%以上,城市主干道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设置比例达到10%以上;新增无障碍城市公交站台设置比例达到80%以上。
4.运营更安全。城市公共交通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不高于0.04人/百万车公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率达到100%,新购置城市公交车载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100%。
5.发展可持续。坚持公共交通社会公益性定位,全面落实公交企业成本规制管理,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补偿到位率达到100%。保障公交从业人员权益,公交企业职工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社会职工平均收入水平,从业人员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明显增强。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策规划引导
1.完善政策法规保障。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规划、财政政策、用地供给、设施建设、路权分配、车辆购置等方面优先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南阳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条例、南阳市推进公交场站综合开发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文件制定和出台,为全市公共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法规保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健全可持续发展机制。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和改造、新能源车辆推广、充换电设施建设、信息化水平提升、适老化改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管理办法,建立公交成本费用年度审计和评价机制,合理界定公交企业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做好公交企业运营补贴数额核算,并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建立票价评估和调整机制,构建“政府可负担、企业可持续、百姓可承受”的城市公交票制票价体系。制定低票价、减免票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本地财力情况,对企业因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可结合实际给予补贴和补偿;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依法享受的减征或免征有关税费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
3.加强规划引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建立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模式,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总体发展的良性互动、高度协同。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同步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在城镇详细规划中落实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和附属工程、城市公交场站用地规模和控制指标,充分体现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加快南阳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构建现代化公共交通系统,支撑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加快编制南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及建设规划,推动南阳市轨道交通项目稳步实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阳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加快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公交场站建设。加快推进东环路停保场、中关村停保场2处公交场站建设,完成方庄枢纽站、南都路公交枢纽站2处枢纽站建设,对现有场站进一步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等公共设施,提升硬件服务水平。新建居住区、大型办公区、商业区、高校园区等重点区域时,根据规划人口发展规模和空间分布,科学安排建设时序,合理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枢纽站以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宛城区人民政府、卧龙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官庄工区管委会、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市属功能性国有公司)
2.支持公共交通场站综合开发。在保证运营需求的基础上,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对现有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进行立体综合开发,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手续后,可建设具有商业功能的城市公共交通综合体。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和收益反哺机制,将场站综合开发收益统筹用于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补贴运营亏损,增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属功能性国有公司)
3.加大港湾式、无障碍停靠站建设改造。新建、改扩建城市主次干道按照“三有两无”(有雨棚、有座位、有站台、无积水、无障碍)标准,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比例达100%,同时增设无障碍通道,完善无障碍设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宛城区人民政府、卧龙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官庄工区管委会、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
4.完善充电设施,打造特色景观站亭。加速推进公交充电配套设施建设,最大限度满足电动公交车充电需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南阳推进文旅融合加快建设副中心城市的意见》,在中心城区沿河和旅游公交线路沿线,选取适宜的公交站点,在满足公交车站候车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实施特色景观站亭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宛城区人民政府、卧龙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官庄工区管委会、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市属功能性国有公司)
(三)切实落实市区公交路权优先
1.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结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条件和高峰期公交客运量,优先在城市主干道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加快构建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路网络。到2025年,南阳市中心城区专用道设置比例保持不低于公共汽电车线网总长度的20%。推广校车、通勤班车交通高峰期使用公交专用道、公交车停靠点等措施,提高道路资源使用效率。完善监控抓拍设施,扩大违章抓拍设备安装范围和数量,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公交专用路段使用情况及违法占用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2.加快公交优先通行路口建设。根据城市道路条件、交通流量特征及变化规律,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减少公交车辆在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时间,保证道路优先通行权。市中心城区主干道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设置比例保持在10%以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3.综合整治城市交通秩序。加大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公交专用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整治力度,加强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的规范管理,有效减少与机动车混行,对市区主要道路及路口实施交通精细化管理,保障公共交通车辆的畅通运营。整治城市交通秩序,重点治理和疏导城市干道沿线及周边的交通堵点,减少交通秩序混乱对公交运营的影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大力提升城市公交服务品质
1.切实增加公交运力。多渠道筹措资金,根据实际需求,适时购置纯电动公交车辆。市中心城区万人公交车辆保有量达到13标台/万人以上,新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比例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持续优化公交线网。结合城市发展状况和城市框架,不断完善和优化公交线网,加强城市各组团之间的联系,依托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枢纽节点,实现城市公交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无缝接驳。积极引导城市公交线路向居住小区、商业区、学校聚集区等城市功能区延伸,增强线路的直达性和合理性,减少乘客换乘次数,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扩大常规公交网络的服务面,到2025年,新增公交线路7条,优化调整线路6条,南阳市公交线路达到60条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宛城区人民政府、卧龙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官庄工区管委会、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
3.积极拓展多元化公交服务模式。不断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供给侧改革,鼓励开行大站快线、微循环公交、定制公交、旅游专线、夜班公交等多种形式的特色服务,更好满足通勤、就医、旅游购物等多样化出行需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宛城区人民政府、卧龙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官庄工区管委会、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
4.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换乘衔接。加强城市公交与铁路、民航等运营时刻、组织调度等方面的协同衔接,保障乘客便捷换乘。完善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周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车辆调度和停放管理,便利群众“最后一公里”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功能性国有公司)
5.提升城市公共交通适老化服务水平。提升新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比例,打造敬老爱老助老公交线路服务品牌。落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待政策,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在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实现城市公交刷社会保障卡乘车出行,探索实行老年人凭身份证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五)构建更高水平智慧公交体系
1.升级改造智能调度系统。完善公交监控调度指挥系统,升级智慧公交平台,实现客流、车辆、路网、场站动态监测、运行监测预警、ERP系统等功能,提高运营效率,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在公交枢纽站和客流量较大的重要站点安装客流监测设备,分步安装车载客流调查仪,建立客流统计分析系统,实现对公交运营状况的动态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2.完善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以提升出行信息服务水平为目标,持续拓展手机APP功能,探索增加需求响应式服务。到2025年,新增公交电子站牌300个以上,车辆到站动态信息预报线路实现全覆盖并接入“南阳公交”APP应用。在公交车上尝试推广使用免费WIFI等服务系统,增加用户体验,提升出行导航服务水平,实现公交出行信息服务的多层次覆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属功能性国有公司)
3.建立行业管理决策系统。充分利用居民出行调查数据及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公交智能系统分析结果,加强对公交企业运营服务质量及运营成本监管;依托市大数据中心平台,开发市交通运输局数据功能模块,对全市交通运输数据资源进行整合、交换共享,实现全交通数据的储存、分析、应用。建设完善公交、出租、道路运输、客运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等监管数据采集平台,为应用系统的运行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环境,实现数据信息高效整合、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属功能性国有公司)
(六)持续提升公交企业管理能力
1.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业务,提高资源要素价值,释放企业发展活力,增强企业“造血”能力。加强银企合作,创新金融服务,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采用发行专项债、中期票据等多元化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持续的经营性流动资金。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进行资源重组,形成行业发展合力,促进城市公共交通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持续提升企业现代化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市属功能性国有公司)
2.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安全标准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运营事故、火灾、暴恐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落实公交安全防范定期培训及演练,切实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使用效能,保障公交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有效降低行车责任事故率。到2025年,公共汽电车责任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4人/百万车公里以内。(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
3.开展示范引领行动。积极开展行业劳模、行业风采宣传展示和关爱司乘人员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精益求精、锐意创新的行业氛围,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深入开展行业劳动和技能竞赛,着力提升职工技能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广泛组织开展“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表彰或选树一批城市公共交通优秀企业、品牌线路、星级驾驶员等,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文明素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履行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由南阳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领导小组统筹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任务,落实具体环节责任主体,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二)加强资金保障。强化财政承载能力分析研判,探索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市、区两级财政分担机制模式,统筹调动市区两级政府投资积极性和能动性。探索运用专项债、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等多元化投融资工具,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交通服务领域投资。
(三)加强资源保障。加强任务实施资源保障,加大政策、土地、能源、技术应用等资源要素供给支持力度。优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重大项目、交通枢纽、场站基础设施、公交优先设施等资源配置,统筹并加大对中心城区基础设施薄弱区域的资源倾斜力度。
(四)加强动态监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方案落实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促和通报。同时,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公众评价,促进科学决策和有效执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进行定期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绩效、发放政府补贴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新媒体等渠道和省市相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工作宣传力度,持续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城市无车日、公共交通开放体验日等相关活动,倡导公务出行优先选择城市公共交通,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接受度和认同感,积极营造绿色出行浓厚氛围。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4号)及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公交行业高质量发展。
2.南阳市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方案
相关文件:《南阳市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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