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更高质量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发布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深入实施交通强国战略 建设更高质量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24日
深入实施交通强国战略 建设更高质量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持续提升我市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水平和示范效果,加快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抢抓“双区”建设、“双改”示范等重大国家战略机遇,以打造交通强国城市范例为契机,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最强,着力打造具有全球示范效应的公交都市建设样板,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在交通出行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建成公平集约、高效便捷、绿色安全、智慧创新、高质服务的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务,为打造交通强国城市范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规划引领,强化顶层设计对城市交通的指导作用。
1.推进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和实施。推进《深圳建设交通强国城市范例发展策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深圳市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等交通规划落地实施,为深圳全面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更加卓越的交通保障。加快推进《深圳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等研究编制,推动构建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支撑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2.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相关规划编制和实施。加快推进轨道交通五期建设规划编制,加强对重点片区、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轨道覆盖。推进轨道四期调整建设规划交通接驳设施规划落地实施,加快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设施一体化建设进度。开展第五轮公交行业财政补贴方案研究,探索财政补贴与公交服务绩效直接挂钩。推进前海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交通相关规划高质量落地实施。
3.完善公共交通政策与法规体系。推进《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实施办法》《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加快《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指导意见及配套实施细则》《深圳市公交中途站建设指引》《深圳市公交临时场站标准化建设指引》《深圳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车载调度终端》等相关地方标准和细则研究,适度超前探索完善与公共交通新技术应用适配的标准规范。
(二)网络建设,构建多网融合的一体化公共交通网络。
4.加快推进多层次城市轨道网络融合发展。建成8号线二期、6号线支线一期、12号线、13号线、14号线、16号线,加快推进5号线西延、3号线四期、6号线支线二期、7号线二期、8号线三期、11号线二期、12号线二期、13号线二期(南延)、13号线二期(北延)、16号线二期等城市轨道线路建设。适时适度推进都市核心区边缘、外围组团间、组团内部、特色旅游景区等轨道覆盖不足区域小运量轨道线网规划建设,作为地铁网络的补充或延伸。
5.深化促进“轨道-公交-慢行”网络融合。优化调整轨道交通沿线的公交线网布局和服务标准,进一步优化常规公交运力在全市范围的空间布局,调整常规公交运力向轨道交通覆盖不足地区转移。鼓励、强化轨道接驳类线路发展,加强轨道接驳辐射范围,至2024年底轨道一次接驳线路可覆盖超过全市95%的建成区;持续推进轨道高频接驳线服务,至2024年底全市高频接驳线不少于50条。选取南山科技园、福田中心区、光明科学城、国际会展中心等重点产业片区开展轨道、常规公交接驳示范线路试点。限制、弱化与轨道同质化[⑦ 同质化:公共汽车线路与轨道线网重复达50%以上,视为与轨道服务同质化。]服务类线路发展,结合轨道线路开通,优化取消前进路、深汕路、沙河西路等通道与轨道同质化线路不少于20条。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站与公交站点、自行车停放点等配套设施捆绑的规划建设机制,完善轨道“最后一公里”接驳服务,促进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发展,实现轨道站点100米范围内公交站点100%覆盖和50米范围内自行车停放设施100%覆盖。
6.优化构建高效多元的常规公交网络。推广开通公交骨干线、微循环线等,进一步丰富常规公交“快线、干线、支线”三层次线网体系内涵。对全市主要公交客流走廊、主要客流通道低效、同质化线路优化取消不少于30条,构建高频、灵活调度的公交骨干线路不少于30条,优化调整30公里以上、高峰期单边运营时长过长的线路不少于30条。重点调控跨原二线关和原特区内客流通道平峰期和节假日服务供给,减少常规公交在平峰期和节假日低效服务供给。积极推进宝安北、光明、坪山、坪地等片区线网重构工作,大力发展社区微循环公交线路。规范引导定制巴士、按需响应巴士等新兴公交业态有序健康发展,持续丰富公交服务品种。
(三)枢纽支撑,创新枢纽场站的综合开发和运营管理。
7.以TOD理念为导向促进站城一体化发展。以西丽、机场东、罗湖北、坪山等枢纽为试点,探索形成国铁集团与地方政府合建模式,加强路地设施设备共建共享共用,实现综合交通枢纽统一规划、设计、建设。推进分层设权、分层供地模式落地实施,提升枢纽地区品质和效益。创新“枢纽+社区+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建设一批开放式、立体化综合客运枢纽。加强轨道沿线用地规划控制和统筹,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场站土地综合开发管理制度,加强轨道交通场站周边统筹开发力度。加大城市轨道交通枢纽上盖及周边保障住房建设力度,加强保障住房项目与轨道站点的衔接。推进前海、岗厦北、黄木岗、大运、平湖、鹭湖、白坭坑、五和、光明城、梅林关等一批枢纽的站产城一体化开发。
8.多举措拓宽公交站场设施供给。加快推进公交综合车场规划建设,建成民治、凤凰山、观澜大水坑、盐田北等综合车场,启动大田洋、龙城北、西乡固戍、南湾、龙华、梅林、石岩东、布吉、公明等综合车场建设工作。加强现有公交场站集约化利用,科学做好新增公交场站规划建设。从公交临时场站增供切入,充分利用国有储备用地、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等用地建设公交临时场站;健全临时公交场站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机制,规范和简化临时公交场站建设,推动不少于15个临时场站落地使用。建成并启用福田下沙、南山科技园、南山中心区立体钢结构公交车库,研究选取10处适宜场站增建机械式公交立体停车库。探索利用城市绿地、闲置用地、城市边角地等地下空间建设公交首末站,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9.进一步推动公交和出租站点标准化升级。全面推动公交停靠站品质化、智慧化改造,基本完成主干道、次干道公交停靠站标准化改造,推广新款智慧公交候车亭,至2024年底市智慧公交候车亭达到350座以上;创新公交候车亭运营模式,提升公交候车亭运维效益。推广利用公园、文体设施用地开发,配建集就餐、如厕、停车、休息等功能为一体的“的士码头”,解决出租车司机“就餐难、停车难、如厕难”的问题,营造更好的出租车运营环境。
(四)路权保障,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公交优先发展环境。
10.持续推进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体系建设。动态评估高峰期公交出行需求,聚焦城市重点客流走廊公交运行拥堵瓶颈,持续推动公交专用道网络化、系统化建设,切实实现公交提速。新增、优化公交专用道超过100车道公里,公交专用道设置率保持15%以上,保障高峰期公交运营速度不低于17公里/小时,并实现G107-深南大道、龙岗大道-文锦路、龙华大道-梅观路等城市主要客流走廊公交提速10%以上。
11.创新公交优先举措,确保公交路权保障优势。以重点客流走廊为试点,探索公交优先出站、公交优先通行区、间歇式公交专用道、公交信号优先等创新模式,总结经验,适时推广。新增公交优先出站或公交优先通行区不少于100处,公交优先信号交叉口不少于30处,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比率提升至12%以上。完善有轨电车信号优先策略,强化路权优先保障。
12.强化公交路权监管,净化公交道路运行环境。扩大违章抓拍设备安装范围和数量,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公交专用路段使用情况及违法占用行为。加强公交专用道维护与执法管理,并结合创新试点工作定期开展公交优先宣传引导。
(五)品质服务,构建更高质量公共交通出行服务标杆。
13.健全公共交通服务指数体系。以乘客感知与服务体验为导向,凝聚政府、企业、社会共识,持续优化公共交通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标准。健全公共交通服务指数监测评估体系,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定期发布机制,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营造健康可持续的公共交通发展环境。
14.提升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出行体验。增购轨道2号线、3号线、5号线、7号线、9号线、11号线车辆,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运能;在确保安全冗余的前提下,通过优化行车间隔、延长高峰期运营时间等措施,提升运输服务能力。加强运营服务环境管理,提升设备设施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运营服务水平,正点率和运行图兑现率保持99%以上。
15.打造品质和服务最优的“人民公交”。在主要线路和站点全面推行公交准点服务,进一步加强公交与城市轨道交通在服务时间、运力规模及信息指引等方面的协同配合,提升两网换乘“无感化”水平。推进公交运营信息发布建设,试点发布公交车辆拥挤度信息,推广发布公交实时发车及准点到站信息,提供可预期的高质量公交出行服务。大力推进公交服务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研究制定大型社区微循环线路开设原则和技术标准,开通不少于15条微循环公交专线,加强与周边公交、地铁站点的衔接,让公交出行更便利、更贴近群众需求。建立差异化的公交服务体系以及与其相适配的多元票价机制、服务监管考核及运营补贴核算机制,公益性、保障性的公交服务由政府予以合理补贴,品质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公交服务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研究优化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建立多元化的轨道交通票价机制,满足乘客个性化出行需求;建立可调节的轨道交通票价机制,引导居民错峰出行。
16.加大举措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加强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服务质量监管和信誉考核,完善出租汽车管理体系。建立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运力动态调节机制,引导网约出租车和巡游出租车在时空分布、服务对象、服务层次等方面的协调发展。落实巡游出租车运价动态调节机制,定期评估和优化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鼓励发展7座车、无障碍车辆等更加多元的车型和服务,试点推出商务型、高端型巡游出租车,丰富乘客用车选择。建立网约出租车动态监测与市场运行情况发布机制,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合奖惩机制,基于行业守信和失信行为“红黑名单”,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诚信文明的服务环境。
17.改善慢行环境。以轨道站点为中心、主次干道为重点,按照“快慢分离、各行其道、连续舒适、应设尽设”原则,新增建设超过900公里非机动车道,持续完善非机动车道网络。改善慢行片区步行设施、自行车网络以及风雨连廊系统。保障轨道站点、公共建筑等人流集中地区的自行车停放空间,探索建设高品质立体自行车公共停车场。推广电子围栏技术,规范自行车停放秩序。
18.建设全龄友好更公平宜行的公交出行环境。重点针对轨道公交站点、重大交通枢纽、重点慢行片区,完善无障碍入口通道、盲道、轮椅坡道与梯道、无障碍垂直电梯、扶手、低位服务设施及无障碍标识,完成公交正式站点盲道100%无障碍改造。公交场站进行“适老化”改造提升,完善公交场站上下客区建设。新购置及更新纯电动公交车辆,全部为低地板及低入口车辆(需行驶高速路段车辆除外),100%覆盖无障碍导盲系统。在老年人重点活动区域设置助老打车暖心车站,方便老年人扫码一键呼叫出租车。
(六)安全管控,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安全和韧性。
19.加强公共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提升城市地上、地面和地下公共交通设施和枢纽站点的韧性防灾空间建设标准,优化应急救护、避疫逃离等功能设计。着力落实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养护,强化常态化预防性养护,加大安全防护投入,推动新型安全技术与交通基础设施融合应用,提高安全管理科学水平。
20.推动营运车辆安全防护技术标准升级。继续推进更新公交车辆新设备应用,更新车辆配置倒车及侧方盲区监测预警等安全防护设备,安装基于5G通信功能的一体化车载终端。试点在新购置或更新公交车辆上配套安装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进一步提升公交车辆驾驶安全性能。
21.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外严防输入,内严防反弹,做到疫情常态化下“一断三不断”。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完善安全监管权责清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公共交通安全责任,保障经费投入,切实加强人防、技防建设,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增强突发事件防范应急能力。
22.健全公共交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公共交通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强化相关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建立公交安全防范定期培训及演练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公共交通行业应急演练,通过综合演练、桌面演练、拉动演练等活动形式,磨合“前后衔接、上下联动”的指挥协同机制,检验应急准备和快速响应能力。
(七)绿色变革,优化公共交通新能源结构和设施布局。
23.深化公交行业清洁能源应用。新购或更新公交和出租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推进新能源车辆退役动力电池规模化回收和再利用。扩大绿色清洁能源在公交行业应用场景,稳步推广氢能公交示范线,拓展中山园公交场站“零排放公交场站”模式的示范应用,推动绿色化转型。
24.完善公共交通新能源充换电设施布局。推进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等充换电网络规划建设,提升新能源车辆充电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符合要求的公交场站充电桩建设。加强二、三圈层重点片区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充电桩建设。
25.引导公共交通领域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研究建立绿色出行碳普惠机制,奖励自愿绿色出行行为。鼓励引导公共交通运营主体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贯彻落实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
(八)智慧创新,打造数字驱动的公共交通新基建样板。
26.强化公交数据治理,促进交通大数据开放共享。开展公交数据治理工程,完善公交数据传输及质量校验工作机制。推进车载智能化设备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公交刷卡数据与车辆定位数据融合校对,为公交精准考核及信息发布提供更多数据支撑。建设交通大数据资源中心,实现轨道、公交、慢行系统多源数据融合利用,建立跨交通方式的数据资源交换共享机制和支付体系,促进多方数据共享共用,推动出行即服务系统(MaaS)多场景应用。
27.加快新型基础设施推广应用,与公共交通行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5G、北斗高精度定位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BIM等技术在公共交通服务管理中的应用,推动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造、养护、运行管理等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全面梳理公交、轨道交通行业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经验,完善相关地方标准,为智能公交、智慧地铁硬软件建立统一标准体系。
28.推动地铁智慧服务水平提升。建设客流态势感知系统,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评估模型、车站评估模型、策略预案等技术研发。建立“区域-城市-线网-车站”多层次仿真模型,构建全网动态调校和安全防控的智慧地铁体系。
29.深化公交行业智能化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深圳市交通运输一体化智慧平台一期项目中公共交通管理决策等系统建设,增强常态下公交线网优化、财政补贴、设施保障、舆情管理业务辅助应用。研究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运输经营管理规定》,稳步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在道路运输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智慧公交站台+公交车路协同+线网优化调度”建设,构建适应复杂交通网络运营的精准智慧公交体系。推广全场景智能化示范标杆车队建设,实现营运、安全、技术等全场景智能化应用,切实提升行业智能化应用水平。
(九)湾区融合,推进大湾区公共交通出行服务一体化。
30.加快构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骨架网络。加快建设穗莞深城际深圳机场至皇岗口岸段,提升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沿线节点间的联系便捷程度;加快深大城际、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建设,满足跨组团长距离出行需求;开展深莞增城际、深广中轴城际(常龙城际)、塘厦至龙岗城际、深珠城际等前期研究。积极参与推进大湾区城际铁路实施公交化运营。
31.推进跨市公共交通服务,引领深圳都市圈融合发展。完善深圳都市圈内各城市之间轨道交通联系,研究将城市轨道交通网络适当向周边城市(镇)延伸,推动一批跨市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规划建设。优化城际公共交通服务模式,推进“深莞惠”短途市际班线公交化和跨市公交发展,满足“深莞惠”市民城际出行需求。
32.积极推动更便捷高效的深港一体化出行。会同香港开展深港西部铁路(洪水桥-前海)、北环支线延至皇岗口岸等线路规划,研究利用广深港客运专线开行高峰捷运化城际列车可行性。推进口岸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探索深港之间更加便利的口岸通关政策和通关模式,提升口岸通关效率。持续深化深港直通巴士等跨界客运模式,适时研究将香港乐园专线和“五组六线”的终点由皇岗口岸香港侧调整至深圳市内,提高深港两地市民出行的便捷性。
(十)综合治理,健全交通需求管理及行业可持续政策。
33.推进全市精细化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持续推进交通拥堵治理,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治堵工作机制。加大重点片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交通综合治理力度,每年实施一批“短平快”的治堵工程。开展学校、医院、机场、大型园区等重点拥堵片区综合整治。
34.制定实施交通需求管理措施。持续推广景区、办公区、学校、医院预约通行,研究莲花山公园、洪湖公园等重点景区车位预约管控方案,并鼓励各区进一步在交通拥堵严重的办公区、场馆、医院等停车热点片区范围推广。探索在梅观路、龙岗大道、G107等重点跨关通道以及坂银、滨海、福龙、龙大、深盐二通道等城市快速交通走廊实施HOT车道,适时择机开展试点。
35.深化研究交通需求管理政策。鼓励“弹性上下班工作制度”“早鸟计划”等灵活出行计划政策研究,优化平衡时空资源,引导市民灵活出行。研究高新园、福田中心区、车公庙、东门等重点片区拥堵收费、碳积分等相关政策,探索应用新技术实现经济杠杆调节道路使用,研究提高核心区小汽车使用成本的可行性,精细化调节优化出行结构。
36.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引导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以打造绿色“大公交”体系为目标,统一全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运营、服务标准,加快全市地面公共交通资源一体化整合,促进公共交通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全市公共交通运营“一张网”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以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公交都市建设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公交都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全市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各区(新区、合作区)要依职责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公共交通发展相关工作计划,建立公共交通项目库,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完成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强化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确保人员、经费稳定投入和保障到位。强化财政承载能力分析研判,探索更加灵活的市区两级协同出资模式,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全市综合性交通枢纽建设,统筹调动市区两级政府投资积极性和能动性。探索运用专项债、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等多元化投融资工具,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交通服务领域投资。
(三)加强资源保障。加强任务实施资源保障,加大政策、土地、能源、人才、技术应用等资源要素供给支持力度。优先保障重大项目、交通枢纽、场站基础设施、公交优先设施等资源配置,统筹并加大对原特区外基础设施薄弱地区资源倾斜力度。
(四)加强动态评估。针对确定的政策模式创新任务、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现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全程监督。引入第三方评估,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公众评价,促进科学决策和有效执行。
(五)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新媒体等渠道,以及交通运输部网站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专栏、省市相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公交都市建设工作宣传力度,持续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相关活动,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为全面推进公交都市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hinabuse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 每辆补贴4.2-8万元!新能源城市公交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出台[09-26]
- 交通运输部:全力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假期交通运输服务保障[09-13]
- 12城入围!交通部印发2024年城市公交优先发展和绿色出行典型案例[09-13]
- 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09-12]
- 六部门组织开展2024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09-06]
- 工信部等八部门:做好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08-21]
- 行业观察|国务院审议通过《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将为行业带来哪些利好?[08-20]
- 政策解读|交通部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