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推进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市政府研究通过,于2022年9月29日正式颁布施行,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发展目标、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创新举措、下一步工作举措、办理指南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能够让城市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实现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与可持续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交通出行需求,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2020年以来,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均提及“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近年来,虽然我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整体水平与省内兄弟地市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为贯彻落实《中共黄山市委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黄字〔2021〕13号)文件及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意见》。
二、政策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1号);
4.《交通运输部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交规划发〔2021〕51号);
5.《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黄字〔2021〕13号);
6.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三、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规划,至2025年年底,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形成安全畅通、绿色智能、融合发展的城乡交通运输网络,城乡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出行更加便捷,城乡物资流通更加高效,支撑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加坚强有力。量化指标主要有:(一)覆盖全域、服务优质的一体化公交体系基本建立。全市建制村公交化通达比率达85%以上;(二)城乡集配、终端便捷的城乡物流运输体系有序运转。通过新建、改扩建、合作经营等方式,全市具备三种功能以上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比例80%以上,各区县正常运营的客货邮融合发展线路均达6条以上,客货邮融合发展目标基本实现;(三)全市整体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提升明显。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4A级达标区县达100%,5A级达标区县达70%。
四、主要内容
《关于推进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个章节内容组成。
指导思想章节。明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乡村振兴重大战略的部署决定”为指导思想,以完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城乡统筹、资源共享、路运并举、客货兼顾、运邮结合”的工作思路。
基本原则章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以人为本、优化供给”、“分布推进、全面提升”的工作原则,在“分布推进、全面提升”原则上,明确要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市城乡运输存在的差异,着眼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长远发展,同时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按照“一县(区)一策”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和客货邮融合发展。
工作目标章节。明确到2025年“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形成安全畅通、绿色智能、融合发展的城乡交通运输网络”,同时就覆盖全域、服务优质的一体化公交体系基本建立,城乡集配、终端便捷的城乡物流运输体系有序运转,全市整体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三个具体工作提出了明确、量化的工作指标。
主要任务章节。由五个部分、共计15项工作任务组成。
建设科学、通畅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体系部分工作内容3项,具体工作为加强城乡交通规划引领、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路网、加快完善城乡交通运输站场体系。
完善便民、安全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部分工作内容4项,具体工作为优化城乡客运结构、完善城乡客运价格形成机制、打造高品质城乡客运服务,提升城乡客运数字化出行服务水平。
打造畅通、集约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部分工作内容4项,具体工作为完善三级城乡物流网络、推进农村客货邮合作发展、培育农村物流市场主体、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拓展惠农,多元的“交通运输+”新业态部分工作内容2项,具体工作为积极发展“交通运输+全域旅游”新业态、推动“交通运输+电子商务”深度融合。
完善全面、智能的农村运输安全监管体系部分内容2项,具体工作为提高标准化安全生产水平、提高智能化安全监管能力。
保障措施章节。共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资金支持,严格督导检查3项内容。在加强组织领导部分,明确建立由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要求将相关部门、单位的建设任务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在强化政策、资金支持部分,要求各区县要加大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区县政府将城乡公共交通补助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同时明确对成功通过国家、省级示范验收的,市财政以“以奖代补”形式安排配套奖励资金;在严格督导检查部分,明确将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作为对各区县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
五、制定过程
市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10月谋划相关工作,于2021年11月拟定《关于推进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初稿),同时委托合肥学院建筑工程系交通工程专业肖赟教授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2月25日至3月10日先后完成交通系统内意见征求、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征求工作,收到反馈建议5条,采纳5条,根据反馈意见,再次对《意见》(初稿)进行修改。3月11日,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30天,收到建议1条,予以采纳。5月9日,通过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7月1日通过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7月13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7月25日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并于8月17日通过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主要结合日常工作,做好《实施意见》的宣贯及实施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认真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力度,强化注重实施效果意见收集,切实推动各类工作有效开展。
七、主要名词解释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城乡交通一体化包含道路建设、站场建设、线路规划、管理制度和经营模式等多方面,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通过完善城乡交通网建设、统筹城乡交通运输供给等手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短板,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引领和支撑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八、解读人咨询电话
如有对《分类监管考核办法》不理解之处,可咨询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咨询电话:0559-2558970(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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