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数字化时代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数字卷宗质量评查标准浙江首发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交通执法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制度——《浙江省普通程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数字卷宗质量评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着力打造全国首套针对行政处罚案件数字卷宗的评查机制,指引交通执法数字化办案、数字化监督,优化办案流程,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执法效能,纵深推进交通执法数字化改革。
《标准》由案件质量、程序规范、文书制作、文书归档四方面,主体、证据、裁量、基本程序、权利保障、文书制作规范等20大项100小项评分标准组成。同时,结合交通一线执法实践,将70%以上的标准转化为能够通过系统识别、判断的规则,直接植入省法治交通平台。
关口前移 突出智能化评查预警
数字卷宗智能研判从传统抽样到全量评查,从单份卷宗至少需要专业审查人员30分钟到智能系统数据分析10秒钟,卷宗质量评查的智能化满足大批量、全样本、自动化、规范化文书质量评查需求,极大提升了质量评查业务的专业性和执法监督效能。
不仅如此,数字卷宗评查全面推进中,部分规则直接嵌入执法办案过程,更将预警功能实现有效前置。例如,当系统监测识别到以公司为处罚对象的案件,处理案件人员非公司法人,却无授权委托材料的情形,会第一时间自动提醒相关执法人员展开核查,成功实现由“事后”整改 到“事中”预警的效果,切实提升交通执法案件质量。
触角延展 深化全流程数字办案
《标准》的深入推进在证据采集方式和归档形式两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性突破,这是建立在交通数字化执法全链贯穿、全域覆盖、全程闭环的基础上。
交通执法已实现全系统数字签名采集应用全覆盖,全系统执法主体电子印章应用全覆盖,这是全流程数字办案的基石,也是数字卷宗质量评查的基础。例如以往证据原件需要4步走的“原件复印-当事人签字确认-执法人员核对-扫描上传”繁杂流程被简化。《标准》明确,证照、许可等信息原则上通过共享获取,大量减少传统的取证工作;不能共享获取的原件可直接拍照、扫描上传至平台,经由当事人(提供人)数字签名确认,切实提升办案效率,推动数字卷宗完整性。其次,归档形式优化。根据《标准》对案件线上归档的要求,同步办优化办案系统归档功能,根据案件信息自动生成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等归档材料,执法人员审核微调后,自动合并成与纸质档案一致的完整归档文件,关联评查明细,支持下载查看,逐步以电子档案为原则归档,大大降低办案成本,提升工作效能,有效转化全程在线办、过程全留痕的改革效果。
修内外功 引领规范化高效执法
案卷评查是案件管理和质量控制的重要抓手,是自我加压、苦练内功、促进执法工作提档升级规范化的制度保障。
通过随机抽取系统内数字卷宗继而开展监督评查,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标纠正,跳出办案人员的“当局者迷”,融合审核人员的“旁观者清”。百项标准对标百分案卷,数字赋能“一案一表”,将充分发挥“绣花针”功夫的精神落实整改,让不合格案件进步成合格案件,最终成为优质案件,确保评查工作不走过场,强化案件质量意识、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提升审核调查质效,推动交通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数字卷宗建设及质量评查是浙江交通执法数字化改革的核心成果之一,是助推全省法治交通平台应用和数字执法装备配备使用的重要一环,浙江交通将抓好这个关键节点,持续推进交通数字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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