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扶持新能源汽车放“大招”!放宽准入门槛 推动市场销量高增长
低迷不振的市场、越来越难的融资环境,使得新能源汽车企业尤其是造车新势力们遭遇着生死考验。今天(2020年8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用一份新规定为车企及时送来及时雨。
据了解,工信部正式发布了修改后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修改后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删除了原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并删除了原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业内相关人士认为,《规定》的发布将大幅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此举有助规范和释放新能源市场活力,推动新能源汽车销量进入高增长新阶段。
主要修改内容有三个方面:
一是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删除了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
二是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别公示。《准入规定》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
三是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附: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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