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确保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
2020年3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全力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确保完成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兜底任务》的通知。
政策原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确保完成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兜底任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兜底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的重要意义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是交通运输脱贫攻坚的兜底性任务,是交通运输行业向全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如期实现。当前,剩余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难度很大,农村客运长效发展机制尚不完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有待巩固,新冠肺炎疫情又带来新的挑战,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确保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加快推进剩余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
当前,除西藏外,剩余13个具备条件的乡镇、1077个具备条件的建制村未通客车,分布在山西、江西、山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7个省份;西藏还剩余16个具备条件的乡镇、69个具备条件的建制村未通客车。上述8个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通客车任务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详细排查,对剩余通客车任务实行精细化管理,实施“一村(乡)一策”,因地制宜采取公交、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确保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三、因地制宜优化农村客运运营模式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农村客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地制宜选择农村客运运营模式。对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灵活采用城市公交延伸、城乡公交、镇村公交、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等模式推动全域公交发展;对临近主要城镇和国省干线的地区,可灵活选用城乡公交或客运班线延伸的方式统筹推进通客车工作;对于需求严重不足的地区,可推广农村客运片区经营模式或开通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开通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服务地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服务规范,明确预约方式、服务标准、价格管理要求。部制定了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服务参考标准(见附件2)供各地参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客流需求、地形地貌、交通基础设施等情况指导经营者灵活选择使用符合《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8)第1号修改单的普通级乘用车。要积极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业务。
四、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安全运营水平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照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计划,加快农村公路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做好客车通行线路沿途危桥改造工作,为农村客运安全运行提供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县级人民政府支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要积极推动在农村客运车辆上安装符合标准的车辆动态监控装置,鼓励应用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提升农村客运动态监控能力。
五、完善农村客运发展扶持政策
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是保障广大农民“行有所乘”的民生服务,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借鉴安徽省舒城县全域公交、河南省潢川县公助民营、黑龙江省富裕县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湖北省竹山县客货运统筹等农村客运发展经验,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部门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运营补助机制等方式,保障农村客运开通并可持续稳定运营。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省级财政部门,将农村客运油价补助退坡资金优先用于建制村通客车,特别是贫困地区建制村通客车。鼓励按照“公开透明、保额科学、费率合理、服务优质”的原则,建立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和财政保障机制,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负担。
六、坚决杜绝“数字通车”“虚假通车”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将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要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通客车工作开展全面核查,于2020年7月底前向部报送核查情况。部将组织开展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质量第三方评估工作,如发现“数字通车”“虚假通车”问题,将对有关省份进行督导、约谈。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做好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政策的宣传和解释,通过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设立宣传栏等方式,让农民群众了解农村客运服务获取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渠道,对农村客运“通返不通”“数字通车”“虚假通车”及服务质量问题专项分析、专门核实、逐项解决。
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信息报送继续按照原月报制度要求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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