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起 重庆将启用新“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1日 00:00 来源:新华社
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17日宣布,10月20日起,重庆将启用新的“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
据悉,启用新的“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是为了便于当事人识别、区分交通违法法律文书用途,提高银行代收网点收款和结算工作效率,有效减少交通违法当事人缴款排队等候时间,更加方便群众。
新的“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将过去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银行联”调整为“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自10月20日起,重庆辖区因交通违法受处罚的当事人应凭交通警察出具的“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或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的任一指定代收网点缴纳罚款。
据悉,启用新的“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是为了便于当事人识别、区分交通违法法律文书用途,提高银行代收网点收款和结算工作效率,有效减少交通违法当事人缴款排队等候时间,更加方便群众。
新的“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将过去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银行联”调整为“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自10月20日起,重庆辖区因交通违法受处罚的当事人应凭交通警察出具的“交通违法缴款通知书”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或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的任一指定代收网点缴纳罚款。
链接:https://www.chinabuses.com/policy/2008/1021/article_4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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