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专项整治交通安全隐患
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即日起至12月31日,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对校车、客运车辆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展开为期100天的整治行动,遏制特大交通事故。
23日,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支队长王海玲和蓝田交警一起登上从西安开往商洛方向的长途客车进行检查。
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即日起至12月31日,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对校车、客运车辆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展开为期100天的整治行动,遏制特大交通事故,特别是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重点加强校车、客运车辆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要求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校车安全保障措施,全力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争取彻底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
据了解,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集中全部警力上路,投入测速、酒精检测仪和其他执法装备,全力整治国、省、县道上的行车秩序,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对农用车的治理。重点加强校车、客运车辆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要求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校车安全保障措施,全力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争取彻底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
交管支队支队长王海玲说,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事发地公安交警大队主要领导要到省公安厅对事故成因进行分析并作出检查;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大队主要领导要到公安厅交警总队对事故成因进行分析并作出检查。对于工作不到位而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通报全省。通过这次整治,使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5%以上,力争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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