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
交通部近日在其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对优化道路运输车辆结构提出了具体构想。
首先,《意见》提出完善道路运输车辆市场准入制度,对符合车辆结构调整和运输市场需要的先进适用车型,要采取优先和鼓励发展的措施。对于能耗高、车型老旧、技术状况差、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要强制其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其次,《意见》要求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800公里以上的超长线公路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必须为一级,类型等级必须在中级(含中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进一步落实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其三,《意见》强调回忆运输车辆车型和技术结构调整,引导经营者购置技术先进、性能良好、高效低耗的高中级客车和大吨位柴油厢式货车、集装箱等专用货车,重点发展长距离运输用的大吨位货运列车和短途集散用的小型货运车辆。
其四,《意见》鼓励运输企业和物流企业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和车载通讯系统,监督从事长途客运班线的客车按规定逐步安装行车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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