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专利的围困与突围
锂电池泛指用锂金属做正极,碳材料为负极的两次动力电池,相对而言其比能量、比功率性能优异,能大电流充放电,循环寿命较长。但锂电池有易爆的特点,故用于电动汽车的电池组除了有电池管理系统以外,其电池箱必须具防冲撞耐挤压的功能,一般用具有上述功能的钢材按耐压容器制造。由此使电池组最终的重量增加,比能量下降三分之一左右。如钴酸锂电池比能量为150WH/KG,锰酸锂电池为135WH/KG,铁酸锂电池为120WH/KG左右。实际装置于整车后加上电池箱壳体自重,最终锂电池比能量约为80-90WH/KG左右,这是锰酸锂电池在北京示范车上的实际比能量。
锂电池的安全性是电动汽车的最终指标不容马虎,其余则多有余地。因此在考虑锂电池的优点时千万别忘了其劣势同样明显。
由于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对锂电池的依赖,特别是铁锂电池的异军突起,使专利纠纷的可能性增大。令人烦恼的是我们又处于被动的地位。当年“三纵三横三平台”搭建时,锂电池就位列其中,其中也获得诸多成果和专利,但看来又无力抗衡。
当然,专利纠纷产生的前提是:一,新能源汽车形成商业化;二,国际法庭的判决认定;三,专利联盟的形成;四,中国新能源车形成批量出口。上述几点中有一项不成立,那么这种专利纠纷难以形成,但我们下力气研发新能源汽车的目的是产业化商业化,对可能发生的锂电池专利纠纷应理性应对之。其策略有:一,跳出目前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的圈子,另行发展一套技术路线,从技术概念和原理上另起炉灶。二,普查摸底盘点整合国内现有锂电池的研制力量和专利,另行研制自有技术的锂电池。
建议科技部、工信部和知识产权局盘点一下几百万专利中的几百项关于锂电池的专利,再汇集相关研发单位和制造企业,评估一下这些专利,将它整合成有用的专利联盟、制造工艺、生产出能实用的动力电池,而且与国际现有锂电池专利无关。若评估后我们的专利没有实用价值或难以突出包围圈,那么该为下一步做准备。
具体例子:施乐复印机914型是喷墨水的,其专利几百项,其他企业难以制造。佳能复印机采用喷墨粉技术,与施乐喷墨水技术完全不同。因此避开了两者之间的专利纠纷。这是一个经典案例。另外电灯其概念为电致发光,经历了从电弧灯、碳丝灯、钨丝灯的进化,后来是荧光灯、稀土荧光灯到现在的LED半导体灯具。我们理应另辟一条道路。国家组织重大专项历经几个五年计划,其愿望肯定是这样想的,决不是消化国外技术买人家的零部件装在自己的车上,成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
如果未来锂电池专利纠纷真的发生,而且重复DVD专利的一幕,那么我们现在的努力只能事为外企热身作嫁衣。
最后是一个技术预见和技术路线的困扰,我们现在什么都研发,据说是在目前这种不明朗的状态下,万一将来会失去某一方面的技术发展机会。实际上我们必须要先作技术发展方向的预判,若没有预见能力,其“盲人跟人行”是可怕的。也许今日的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和生物质能等研发也不是我们所知的简单,也不是那么马上可以见效。如果走目前的技术路线并为之投入巨资,到后来情况发生根本变化,那就被动了。预判有风险,但不作预判风险更大。而且不是不作预判的借口。
回顾一下这十几年的几次技术变化我们记忆犹新:大连华录的录像机项目投产之日,即被VCD、CD淘汰。乐凯胶卷与柯达的收购事件,被手机摄像和数码相机一夜战胜,现在我们不再谈论富士与柯达的竞争了。这是研发的战略与战术关系。如果连技术发明的事与科学研究的事都没有弄清,我们不是在跑步机上奔跑,除了减肥作用以外不能前进。我们犯不起这种错误,尤其是重复犯错。但愿我们是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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