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交通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公路客运加收燃油附加费的具体标准为:100公里以上的线路旅客运输,在现行票价(含已加收的燃油附加费)基础上每人/票增加1元燃油附加费。
对100公里以内线路、尤其是短途旅客运输(包括中途上下车的旅客运输),考虑到其现行票价中已加收两次燃油附加费(每次0.5元,合计1元),票价已经较高,由各地价格部门根据运营线路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旅客的承受能力,在省定燃油附加费标准以内,从严核定分段的燃油附加费具体加收标准,跨市州线路的燃油附加费具体加收标准,由相关市州物价部门协商确定。
通知要求,成品油调价后,对农村公路客运的增支影响由中央财政全额补贴,各地要及早公布并落实补贴方案,将补贴资金限时足额兑现到补贴对象手中。
责任编辑:艳阳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