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20日起海南省0号柴油零售基准价每吨上调1000元,公路客
运营运成本增加,企业经营出现困难,为应对油价上涨对海南省公路
客运行业的影响,疏导公路客运价格矛盾,促进海南省公路运输业健
康发展,海南省决定从7月1日起对全省公路客运(不含农村道路客运
)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即公路客运票价在现行
运价基础上加收燃料差价每人每公里标准由0.01元调整为0.02元。
根据省发改厅与省交通厅的联合要求,从7月1日起,海南省燃料
差价调整后的公路客运票价计价公式为:票价=[车型基准运价×(
1±浮动幅度30%)+客运附加费+燃料差价]×营运里程+旅客站
务费。调整后,各市、县要严格控制成品油调价的连锁反应,维护
市场价格稳定。鉴于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农村道路客运因油价调
整增加的支出,已由国家财政给予了补贴,因此,对与我省居民消
费密切相关的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一律不作调
整。
从7月1日起,全省各有关公路客运经营者和车站要按规定认真
做好明码标价和燃料差价调整的对外宣传解释工作,并在售票地点
的醒目位置设立票价咨询台,配备专人负责答疑。而全省各级价格
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公路客运票价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
为,切实维护市场运价秩序,保护旅客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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