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管委日前下发了《北京市公共电、汽车车身广告设置规范的通知》,并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通知》要求对该市现有的公交车车身广告进行整改,禁止车身的全身广告,规定了可张贴广告的范围,明确了经重点线路的车辆不允许张贴广告。
其中,运营线路途经长安街从王府井路口以西(不含王府井路口)至西单路口以东(不含西单路口)的路段和天安门广场地区的公共电、汽车不得设置车身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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