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南昌蔡先生把轿车转让给了朋友陈某,并且过了户,但保险合同并没有变更过。后来,陈某发生了交通事故撞伤了人,陈某支付了交通事故赔偿款后,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车辆虽然过了户,但保险合同没有变更。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吗?
在保险期内,车辆已过户转让给新车主,保险合同没有变更,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法第34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当事人转让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未经保险人同意变更相关事项的,保险合同从转让之日起终止。
因此,蔡先生将车辆转让给陈某后,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陈某与保险公司亦未变更保险合同的相关事项,保险合同已终止,保险公司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