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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青海省道路客运业统一实行加成运价

   
   
花木嵯
    


  为了有效应对和化解燃油价格上涨对我省道路客运行业的影响,在征得省价格主管部门同意后,自2007年12月1日起,全省道路客运行业统一执行省计委、省交通厅《青海省道路旅客运价规则实施细则》规定的到位加成运价。目前,西宁汽车站正在原有基准运价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加成比例和车辆等级,测算实行加成运价后的实际票价。

  根据规定,农村道路客运(指从事县内或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客运班线经营暂不执行加成运价。为了保证运价统一,同一客运班线上营运客车均为中级以上或普通级和中级客车共营的,班线统一执行中级到位加成运价;同一客运班线上营运客车均为普通级客车的,该班线仍然按现行普通级运价执行;同一客运班线上中型中级和大型中级客车共营的,班线统一执行中型中级客车到位加成运价。

   


责任编辑: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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