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标明“校车”字样;儿童座椅须设安全带,且能集中打开……首部校车安全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小学生座椅及固定件的技术要求》目前已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征求意见稿,昨天(29日)起在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必须标明“校车”字样 新标准涉及的是专门运送小学生上下学的专用校车的安全。为此,标准首先定义校车为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照管学生的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按乘坐对象分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和其他校车。标准特别规定,铰接客车不能作为校车。 如果校车标识不清,就不能引起其他机动车的警觉和重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新标准要求:校车应有统一的颜色(建议为黄色),在校车前后围和左右侧围应标示“校车”字样。字样颜色为黑色,字体高度不少于210毫米。 儿童座椅须配备安全带 目前的校车座椅普遍为适合成人的尺寸,且没有安全带,孩子坐很不合适。新标准详细规定:小学生专用校车中儿童座椅深应为350至400毫米,高应为280至380毫米,靠背高度应不小于710毫米。 新标准规定,每个儿童座椅必须安装安全带,同时安装司机或监护人能集中打开的控制装置。这是为了防止紧急事故时,孩子因为紧张自己打不开安全带。标准还规定,校车应至少安装一个监护人的座位。 摄像头保证司机视线 由于学童好动,司机在车内须有良好的视野,观察小学生是否都坐好了,是否都系上了安全带。因此标准规定,专用校车必须提供车身上固定的装置,比如摄像头,使司机在正常状态下能看到所有学生的头部。 须安装应急呼救装置 标准规定,学生校车须安装应急系统,包括车门应急开启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比如,启动应急开关后,应急照明灯应立即点亮,同时声音呼救系统自动开启。应急开关、应急开门按钮附近应有醒目红色中文标识和图案。此外,校车内应装有医药箱等临时施救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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