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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开展为期70天集中整治行动

宋学春


  
26日上午,青岛市启动为期7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全市每天将出动近千名警力,严管七类车辆,查处八类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体现了“三个严格”:严格查纠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高速公路夜间违法停车、低速行驶,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管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加强对客车、旅游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摩托车、低速货车和三轮车其及驾驶人的管理;严格整治重点线路、路段,包括青岛市管辖的所有高速公路、全市各级“零死亡”创建路段、204国道和804省道青岛段全线、重点旅游景点及其周边道路、事故多发易发点段等。

  据了解,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专门成立了“青岛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

  结合开展“倡导文明行车,构建和谐交通”宣教活动和“送法进万家”活动,把“集中宣传、营造声势”贯彻到整个行动的始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在高速公路的收费站、服务区、重点国省道、所有乡村道路、各级车辆管理、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窗口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

  严查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进一步加大路面警力、科技装备投入,切实加大集中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对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通过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分析研判,分析事故成因、摸清发生规律、查找隐患,研究制定预防、整治措施,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加强交通事故易发点段排查整治,结合“零死亡”路段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事故危险点段的排查梳理,逐点逐段地研究、落实整治措施,严防已排查出的危险点段发生事故。

  加强重点车辆的源头控制

  通过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公路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车辆、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营线路等基本情况,逐车逐人建立安全档案,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对挂靠车辆,认真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重点加强管理,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无资质驾驶人从事运营。同时,将大中型客车驾驶人上半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分情况转递给交通部门,对驾驶人准驾资质、车辆安全状况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客运企业,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通报其主管部门。加强对校车的监管,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对非法营运的校车,坚决予以取缔。

  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查处交通违法

  整治期间,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上级安排,结合正在进行的“平安畅通高速”创建工作和超速行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不少于5次的全市性大规模集中统一行动,震慑交通违法。


责任编辑:艳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