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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驾驶员被列“黑名单” 客运企业不得擅自聘用

汉祥 适适 立中


  日前,温州市运输管理处将104名自2004年以来发生重特大事故,并且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以上的营运客车驾驶员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这批被列入“黑名单”上的驾驶员,全市各客运企业今后三年内不能聘用。

  据介绍,近几年以来,一些营运客车驾驶员发生重特大事故被企业解聘后,隐瞒事实真相,到其他客运企业重新上岗,给客运安全埋下了严重的事故隐患。为了提高营运客车驾驶员的综合素质,保障营运客车安全行车,温州市运管处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第10号)和省公安厅、交通厅、安监局《关于加强营运客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浙公通字[2005]143号)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营运客车驾驶员“黑名单”库。

  运管部门要求各客运企业,根据公布的营运客车重特大事故驾驶员“黑名单”进行认真核对和清理,给予调离驾驶岗位或解聘,并在事故发生后三年内不得再聘用。同时要求各客运企业逐级建立驾驶员违章、行车事故“黑名单”库,在办理新驾驶员聘用时,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杜绝“黑名单”库中驾驶员上岗,擅自聘用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企业行政领导责任。各级运管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聘用驾驶员的监管工作,及时通报信息。对疏于安全管理或失职人员,要实行责任倒查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