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萍乡市运管处获悉, 江西省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客车客运附加费和运输管理费的征收优惠政策已经开始实行,萍乡市部分从事农村客运班线的车辆可享受运输管理费和客运附加费的优惠政策,其中,对专门接送小学生上、下学的农村客运车辆免征运输管理费和客运附加费。
据了解,经江西省交通厅农村客运网络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省级农村客运网络化工作试点市、县、区合法经营的农村客运车辆,以及各试点单位的毗邻县开往试点单位的农村客运班车属于此次优惠的范围之内,同时,对从事农村客运班线经营的客运车辆其运输管理费和客运附加费的优惠征收根据农村客运班线的等级实行不同幅度优惠标准的减免。另外,为鼓励农村客运班车实行公司化经营和新的农村客运班线的开通,对实行公司化经营的农村客运车辆在优惠后的基础上再优惠10%,新开通的农村客运班线上第一次投入的营运客车在优惠后的基础上再优惠50%(两项优惠不累加)。
此次农村客运车辆的运输管理费和客运附加费的减免工作集中在今年的5月、12月两次进行,优惠政策的享受时间从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目前,萍乡市的芦溪县已被确定为该优惠政策的试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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