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交通厅获悉,20日起,福建省适当调整公路旅客运输价格,所有中小型营运客车加成率提高10%。
根据目前市场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福建省公路客运价格基本运价率由现有的每人千米0.077元调整为每人千米0.081元。在现行各车型等级不同加成率的基础上,所有中小型营运客车加成率提高10%,大型营运客车及小型营运轿车仍按现行加成率不变。具体线路的基准票价由各设区市和交通主管部门按照调整后的运价率加以制定。运输企业可以在基准票价基础上,根据不同时段、不同线路的市场供求变化等,在原规定的运价浮动幅度内自行确定各条线路、各种车型的具体票价,但必须提前5天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