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旅游客运运力投放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正式施行,昆明将新增旅游客运运力3000客座左右,这是近三年来昆明市首次新增旅游客运运力。
近三年首次投放
据昆明市交通局行业管理处肖副处长介绍,“随着我市旅游二次创业,旅游市场逐年稳步上升,特别是2005年出现恢复性增长,旅游客运运力略显不足,因此增加了旅游客车运力投放。”
20辆是准入条件
“办法”明确规定了新增旅游客运运力的“门槛”,即:新开办道路旅游客运企业一次申请或经整合后的旅游客运车辆数须在20辆(含)以上,且总客位拥有量须达到600个以上;已经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旅游客运企业,其旅游客运车辆拥有量或经整合后的旅游客运车辆拥有量也须在20辆(含)以上,总客位拥有量须达到500个以上。
“将20辆作为准入条件的目的在于,改变昆明旅游企业‘小、散、弱’的现有局面,鼓励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昆明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说。
规模化运作成趋势
据了解,在已经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企业中,有近50%的未达到旅游客运车辆总数20辆和500个客位的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鼓励和引导其向公司化、规模化的方向进行合并和调整。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部分企业进行了合并。原云南省饮食服务总公司下属的旅游汽车公司与云南四海旅行社有限公司,是昆明率先进行合并的两家旅游客运企业。有关人士认为:公司化、规模化运作将是昆明市旅游客运公司的一个发展趋势。
80万以上车辆不受限
“办法”规定,为提升道路旅游客运车辆技术等级和车辆档次,凡道路旅游客运企业购置高二级客车投入道路旅游客运的,新增运力配给时在道路旅游客运运力投放额度内优先安排;申请购置大型高二级客车,且单车价值80万元以上投入旅游客运的,车辆数原则上不受限制,所增运力不受额度限制。
昆明市交通局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主要是为了保障旅客运输安全,实现舒适化、豪华化,树立昆明旅游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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