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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营运客车扰乱客运秩序被重罚——超经营区域、不进站营运、阻挠行政执法
文/中国客车网在线新闻组、绍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盛文斌
  
  6月29日,绍兴县某交通公司一辆营运客车,因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被绍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以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6月25日上午,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稽查支队客运管理大队进行客运秩序巡查,在104国道北复线钟家湾段发现一辆车号为浙DA5245的中客车停在路边招揽乘客,即上前对其检查,发现该车车上已在乘客十余人。当稽查人员要求检查道路运输证和客运线路证时,该车司乘人员只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不肯出示线路证。由于此车涉嫌站外组客和无线路证等违章,执法人员决定对其道路运输证等证件进行证据保存,并请当事人在现场笔录等法律文书上签字。但该车驾驶员与售票员到稽查车旁边后,不仅没有按要求签字,反而乘执法人员不备,拉开稽查车车门,抢夺已被证据保存的相关证件。在抢夺过程中,造成二名执法人员执法服装被撕破。最后,该两名当事人在抢夺了证件后驾车逃逸,同时还抢夺了执法人员保存的其他违章车的一本证件。

  经调查,该中客车是绍兴县某交通公司的班线客车,核定经营线路是绍兴县柯桥至嘉兴菱湖,当时案发的地点不属于其经营线路范围内。同时,据该车线路始发点柯桥轻纺城汽车站反映,此车基本上不到该汽车站进站发班。事后经调查发现,该车实际上一直没有经营规定的柯桥至菱湖的班线,而是擅自从事绍兴市区至杭州的班线,并长期在绍兴市区固定地点站外组客经营。上述情况,后均得到了违章当事人的承认。

  绍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此车上述违章行为从重处以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于当事人妨碍行政执法的行为,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