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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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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海南省公交车的管理,将从7月1日起正式试行的《海南省城市公共交通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采取了与《海南省出租车汽车客运公司考核管理办法》一样的千分制考核办法,考核分数600分以下的不予年审外,其所属公交客运车辆重组至其他相应公交客运公司。
低于600分的公司要重组
该办法还对驾驶员的违规行为作了具体处罚规定,并且将驾驶员被扣分数统一记入公交公司进行考核。考核评分标准满分为1000分。其中企业经营条件200分,企业管理服务140分;经营行为285分,安全生产230分,客运服务质量145分按考核分数将各公交公司划分为五类不同的等级。
考核分数在600公以下者,其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年审(限公交客运部分),其所属公交客运车辆重组至其他相应公交客运公司。
不用普通话报站名扣分
《办法》规定,企业所属管理人员和车主、驾驶员被省、市、县交通及有关部门通报整改或处罚的每次扣25分;被新闻媒体曝光(或举报)有违规经营并经核实的每次扣10分;营运途中不得慢车候客、快车抢客,按规定靠边停靠,每查实一辆未进站扣10分,进站不按班次和时间发车扣5分,每查实一辆违规的扣5分;执行运价标准,严禁抬价或压价竞争,企业公交车辆无故在途中甩客或将乖客移交他人运送的,每发现一例违规的扣5分;
《办法》同时规定,对违规驾驶员、各公司要从严处罚,一经除名,其他公司两年内不得聘用,发现违规聘用驾驶员的扣5分;驾驶员持有与所驾车辆相对应的有效驾驶证照和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相对应的从业资格证,每发现一例未按规定要求的扣4分;不用普通话报清线路名称、车辆行驶方向、停靠站点名称,并提示乘车安全注意事项,每发现一例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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