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广东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快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任务。副省长佟星出席会议并讲话。
佟星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把高速公路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都就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作了重要指示。近期,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针对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实际及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12条意见及措施。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佟星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省有关部门对属省审批核准的事项,要按依法依规、简便高效原则加快办理;对属国家审批核准事项,要安排专人跟踪落实。项目所在地政府对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要积极负起责任,发挥主导作用。佟星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议事日程,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重点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完成2010年末5000公里、2012年末5500公里高速公路建设的目标任务。按照《广东省2008-2012年高速公路建设目标责任表格》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主动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协调机制运作,及时解决难题,确保项目加快开工建设。省政府成立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倒排工作计划,确保工程进度。一方面,项目业主要围绕建设目标,科学高效地安排项目报批和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另一方面,项目业主要紧密依靠地方政府,积极协调推动征地拆迁工作;严格执行用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努力争取沿线农民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严格建设管理,防止拖欠和腐败现象,确保工程质量。狠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尽量减少工程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避免在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预防机制、廉政约束机制和廉政监督机制,从源头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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