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农村客运站(亭)建设步伐,完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促进农村路、站、运一体化、协调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出行质量,繁荣新农村经济,我市按照一体化规划、合理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客运站建设。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全市60%左右的乡镇建设农村客运站, 2008年新建15个标准化农村客运站,新建标准化客运候车亭100个。
一是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根据省厅下达我市的农村客运站(亭)标准化建设计划,及时下达我市农村客运站(亭)建设计划,将工作目标和责任及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交通局和运管部门。
二是严格建设标准。所有新建的农村客运站(亭),全部参照省交通厅制定的不同规模的农村客运站(亭)建设方案;服务功能要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的规定;所有形象标志标识,严格按照省交通厅《江苏省汽车客运站标准化建设体系》执行,实行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所有新建的农村客运站(亭)标准化建设方案和效果图一律报市交通局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审查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效果图组织验收。
三是加强建设进度督查。落实专门班子加强对在建农村客运站(亭)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的督查,实行农村客运站(亭)建设进度月度通报制度。
四是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凡列入省交通厅农村客运站(亭)建设计划的项目,除省补资金外,市交通局按新建的农村客运站每站补助20万元,改扩建和改建的每站补助10万元,各县(市、区)交通局也要安排相应的配套补助资金,其标准不低于市局补助标准的50%,在建设资金上予以保障。
五是严格奖惩措施。按照农村客运站(亭)建设完成达标情况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在市补助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奖励资金。对在年底前完成的建站项目且达到标准化要求的予以奖励;对在6月底前仍未开工的,将根据农村客运站建设实际,建议省厅调整建设计划;对列入省厅建设计划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市、区),除通报批评和扣减市补助资金外,年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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