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省交通厅发布今年湖北省春运基本情况和要求。据交通厅预测,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客运量为6816万人次左右,比去年同期增长3.5%左右,水路客运量为75万人次左右,与去年持平。
优先安排节日物资运输
交通厅要求,春节期间,各地要组织出租汽车照常经营。同时,要加强对道路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确保节日物资运输。
个体户不得跨省包车
省厅要求,运输单位和职能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民工的流量、流向和流时。同时,在客流较集中的地方设立“民工疏运联系点”,制定运力调配方案。社会、个体运输业户不得从事跨省加班、包车业务。另外,一级汽车客运站在春运中要安装使用安全检测仪,其他有条件的客运站也要安装使用安全检测设备。
超载20%及以上取消春运资格
今年春运对超载行为实行“六个一律”:即发现超载的客车,一律卸载分流,超载20%以上的,取消春运资格。对有超载20%以上客车的运输企业,一律停批一年客运线路。
发现超售客票的客运站,一律全省通报,三次超售客票的,降低一个信誉等级。凡当日未经安全检查的客车一律不得出站。发现超载的客船,一律“禁止离港”和吊扣船长证书3个月。发现海事人员对超载客船签证出港的,一律调离签证岗位。
一次死亡3人须立即上报省厅
省交通厅要求,运输管理部门和客运站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到举报后,一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各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要通过开展延长售票时间、增设售票窗口、电话订票、上门送票、在客流量大和民工相对集中的乡(镇)设立售票点。春运期间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必须立即上报省交通厅。
● 相关规定
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须配两名以上驾驶员
省交通厅在春运期间对驾驶人员做了硬性要求: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夜间(晚10时至早6时)运行的客运车辆要避开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路段。严禁超速行车(船)和疲劳驾驶。
各地要充分利用GPS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客车(船)进行全过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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