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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逼迫公交改革 将向非公资本开放
易强
  
  未来的改革,将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交通;鼓励和支持公共交通企业采取盘活现有资产、改制上市等方式筹集资金

  “建立节约型社会,是政策出台的大背景。

  中央希望到了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现在降20%。公交优先是一个具体措施。”国家发改委研究员王东明在接受《财经时报》专访时所说的“政策”,指的是9月23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提出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份4500字的《意见》提出,地方政府在投资、用地、行政管理等方面,要优先考虑公共交通的发展。

  随后,在10月末,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曾培炎先后批示,强调“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思路。

  对公交运营商及其股东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而对生活在京沪等大都市、深受交通拥堵之累的居民来说,如果政策最终能够落实,则是简单而重要的幸福——每天能多几分钟睡觉、晚几分钟上班、早几分钟到家。

  这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但严峻的现实使其不得不为。

  落实中央节能政策

  中国的GDP仅仅占全球4%,但资源消耗量占全球的比重,原油为7.4%、原煤31%、铁矿石30%、氧化铝25%。在8个高耗能行业中,单位GDP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高47%。

  这组数据是今年8月底的时候,国家环保局副局长潘岳透露的。他非常担心,长此以往,非但资源将无法承载,可持续发展战略也将难以实现。

  正因为如此,6月27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和部委节约能源、水资源、原材料乃至土地,同时还表示,将尽快出台节约资源的法律和政策。

  到了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对此再加强调。不久前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部委优先发展公交的《意见》,是中央精神具体化的体现之一。实际上,国务院6月27日的通知已提出,相关政府部门要加紧研究,制定优先发展公交的具体措施。

  公交要发挥更大作用

  油价高企已对交通业造成影响。对此,财政部长金人庆并不否认。在上月举行的G20部长会议上,他表示除了鼓励生产低能耗汽车外,政府将把发展公交运输业放在首位。

  不过,要将这个政策落到实处,在操作中仍有许多困难。在这方面,北京市政府有切实感受。

  在1992年的时候,北京市曾制定过计划,希望到了2000年,在居民出行比例构成上,公交车能达到38%、地铁能达到7.8%,但后来的结果是,分别只达到22%和3.3%。

  超过指标的是出租车和小客车。二者占出行比例的比重,在2000年分别为4.8%和23.3%,而原先的计划分别是1.6%和4.8%。

  公交发展相对落后。实际上,即便到了2004年年底,北京公交出行比例也仅为26%。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许多。

  5月中旬,刘志华与市人大环资委委员,曾对公交系统做过考察。结果发现至少有四个因素,制约着公交的优先发展,包括对公交定位的认识不统一、公交系统的整合不到位、公交票价改革的滞后以及公交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财政投入向公交倾斜

  其他城市公交的发展,也同样受这些因素制约。《意见》则针对这些因素。

  它明确要求各地及相关部门,确立公交的优先地位。“充分发挥公共交通运量大、价格低廉的优势,引导群众选择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

  以北京市为例,公交投资力度将明显加大。《财经时报》得到的数据是,预计2010年以前,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公交设施所占的份额,将从18%提高到50%。

  而兴建地铁的积极性,已凸显地方的投资冲动。在今年获批建设地铁之后,杭州、沈阳、武汉、哈尔滨以及成都,早已经干得热火朝天。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拉动当地的GDP.这些有着投资冲动的城市,被要求完善公交基础设施,加强城市交通换乘枢纽建设,同时,保障公交的道路优先使用权,推出公交优先车道。

  公交运营结构将因此优化。六部委的意见是,大力发展公共汽(电)车,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适度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

  经济补贴政策将确立

  最令公交公司兴奋的,是经济补贴、补偿政策将最终确立。高居不下的油价,已使这些公司受损。

  在美国,高油价使公交系统今年额外增加75亿美元的成本。美国的公交部门正在考虑削减服务、解雇员工和提高票价来应对油价的不断上涨。

  而中国的公交系统,将引进成本费用评价以及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以方便政府进行补贴。在兼顾到社会效益的同时,公交票价也将进行适当调整。

  不过,单靠政府加大投入,显然并不利于公交的发展,因此,《意见》提出要改革投融资体制。

  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鼓励和支持公共交通企业采取盘活现有资产、改制上市等方式筹集资金。

  这是今年2月29日出台的、国发(2005)3号文的细化。这份文件告诉资本家们,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业,已经向他们敞开大门。

  文件的全称是《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它为非公资本进入公共交通领域,扫除了制度障碍。

  向非公资本开放

  国务院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加快完善政府特许经营制度,规范招投标行为,支持非公有资本积极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

  相关产权制度也将改革。在规范转让行为的前提下,具备条件的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可向非公企业转让产权或经营权。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公用事业产权制度改革。

  从商务部了解到,开始实施的外商投资指导目录中,已经规定公交产业的产业链,将对外资较大程度开放。

  具体包括:公交隧道挖掘机制造、城市地铁暗挖设备制造、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以及公路旅客运输、出入境汽车运输、水上运输、铁路货物运输、铁路旅客运输等方面。

  在基础设施项目方面,还包括公路、铁路、独立桥梁和隧道、轮渡设施的建设、经营等。

  王东明表示,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必须使公交工具舒适、方便、快捷,这样才能吸引居民乘坐,最终达到节能的目的。

  “这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政策作为补充。对此,发改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正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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